云南各级检察机关: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多更好的“检察产品”
原标题:全省检察机关推进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提出 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多更好的“检察产品”
12月20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推进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和最高检、省委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会议提出,要立足检察职能,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充分认识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办案为中心,综合运用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追捕追诉、抗诉、纠正违法、侦查职务犯罪以及民事行政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办案方式,找准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努力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多更好的“检察产品”。
会议强调,要迅速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推动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省各级检察院要积极行动起来,对检察环节涉民营经济发展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集中办理一批涉民营企业案件,大力推动“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向纵深开展,针对民营企业反映集中的权益保障难等问题进行重点监督。要建立健全涉民营企业案件评查制度,评选好的典型案例,树立检察机关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的鲜明导向。要组织督导,促进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长效工作机制。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王翠云 杨云海)
